【劇透心得】

我不是法律相關從業人員,不懂法律,更不懂日本的法律。

不過,這部漫畫,不是那種伸張正義,或者壞得很帥的那種熱血漫畫的類型。

這部漫畫,非常非常寫實。(身為外行人,覺得寫實)

九條律師去掉個人感情和社會道德價值觀,單純從法理上,去為委託人擬定辯護方針。

故事不單純描繪這個罪行,還包含了罪人的周遭環境。第一集的罪人是曾我部聰太,他身陷漩渦之中,無法離開犯罪的環境,再次被當成替罪羔羊,頂黑鍋入獄。

也讓我以另一個角度,來看整個故事。

九條律師的辯護方針,看似是對曾我部的無情,也將無辜的他推入深淵,然而,九條律師並不是從「正義」或是「真相」出發,而是去思考,怎樣的辯護策略,才能讓曾我部聰太被判刑的刑責最輕。

也就是說,九條律師的原則是「保護委託人的權益就是律師的使命」,所以,他採取了這個看似對曾我部無情,實則是減輕曾我部罪刑的辯護方針。

第一集故事的最後,有這麼一段對話,道盡了九條律師這個人。(我個人滿喜歡的~)

九條律師:「我的原則是不進行過多揣測。」
烏丸律師:「九條律師,您站在哪一邊呢?」
九條律師:「哪邊也不站,我只為委託人工作。我不會因為委託人的身分高低或立場善惡而對其另眼相看,只會嚴謹地把工作完成。雖然我們可以在法律上為人提供幫助,但在人生上就無能為力了。」

──  寫於 2022-03-27

 

 

【摘錄金句】

「我是將法律與道德分開來評斷的,即便道德上不容許,但保護委託人的權益就是律師的使命。」

在法庭上判定的是「罪」,然而,無法概括「罪人」的一切。

「法律保護的是人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保護人的性命。」

 

 

 

【摘要】

第一集(第1~8話)
封面圖:(紫色衣服)九條真人律師、(灰綠衣服) 烏丸真司見習律師

01: 開車撞到行人,肇事逃逸。

02~08: 曾我部聰太

5年前曾因搶劫傷人的罪行入獄(曾我部並非主謀),當時的辯護律師是烏丸真司。出獄後,涉入販毒(運送毒品)。
烏丸真司告訴九條律師,雖然外表看不出來,但曾我部聰太有輕度智力障礙。那些少年涉底利用了曾我部,供述一致把曾我部當成主謀關進牢裡,曾我部在牢中也吃了很多苦頭,因為遭遇太多虐待,最終染上毒癮。出獄後,仍被真正的主謀者(黑道之子,金本)給利用,逃離無望.....

金本卓在曾我部的租屋放置毒品。

曾我部來律師事務所要拿回「零食」(裡面藏有大麻)
烏丸跟曾我部說,有問題的話可以跟他說。
曾我部緊張地說:「我沒有什麼需要拜託律師的事情。我也沒錢......更何況法律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跟我沒有一絲關係。」
烏丸問:「曾我部先生,您是不是又被金本利用?」
曾我部生氣地說:「我才沒有被利用!照顧後輩是前輩的責任!別以為我笨就看不起我!」怒氣沖沖地講完之後,頓了一下,又趕緊道歉:「對、對不起,我吼得這麼大聲......因為我從小就笨手笨腳,一直被人欺負......你會這麼看我也是很正常的......」

金本他們為了找我去玩,把一個剛好路過的看起來非常正經老實的人痛打了一頓,讓他因此而失明,甚至丟了工作。這件事讓我非常難受......
受害者的人生被徹底毀了,我們也因此被其本人和親屬憎恨。
老實正經的人身邊會聚集老實正經的人,而壞人身邊則會不斷吸引來無數的壞人,不斷向周圍散播負能量。即使花上一輩子時間來償還,也無法得到受害者發自內心的、真正的原諒。
雖說監獄裡面很痛苦,但與其一輩子背負著無法償還的憎恨,還是讓法律來一次乾脆俐落的裁決,來得更讓人輕鬆。

烏丸真司和藥師前仁美並肩而坐,聊天中。
藥師前仁美:NPO法人  司法公益組織代表候選人
藥師前仁美:「這份工作沒有足夠的熱情可做不來啊!受過烏丸律師辯護幫助的畠山先生,已經決定要被送入培訓機構了。」
烏丸真司:「是嗎?那很好啊。」

畠山先生送圖畫給烏丸真司律師,做為謝禮。
有身體缺陷的畠山先生原本與高齡的爸爸住在一起,但後來被爸爸趕出家門,獨自在外流浪生活......雖然知道不行,但實在是餓得受不了才去偷東西吃。住在收容所內,覺得很感謝......

烏丸真司找藥師前仁美問,是否還記得曾我部聰太這個人。
她說當然記得,而且曾我部出獄的時候並未參加「更生保護」的項目。(輔助他們脫離原本環境的一些措施)
她有安排曾我部先生的住所和工作,但,從三個月前就與曾我部先生失去聯繫了。

烏丸真司說,需要藥師前仁美的協助,需要知道曾我部的雙親目前所在地,還有要從金本那邊保護曾我部,並且需要她介紹幾間收容所。(九條律師交代的)

藥師前仁美不懂,為什麼如此優秀的烏丸真司會想要在風評很差的九條律師底下當見習律師。(天才的想法~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烏丸真司笑著說:「因為,九條律師非常有趣啊!」

補充資料:
更生保護の歴史 - 法務省(連結
日本更生保護協会(連結
日本更生保護学会(連結

 

九條律師接獲電話,得知曾我部先生因為住所有可卡因和大麻而被捕。九條律師和烏丸真司來探視曾我部。
九條律師說:「給我聽好了,曾我部先生。關於金本卓的事情,什麼都別說,所有的罪名都由你來背。」→不過我覺得他應該是有什麼策略才這樣說,而且是從曾我部的角度出發

曾我部答應,低著頭說:「我明白的,我懂的......」哭著述說自己的過去。「......像我這樣的人,如果能幫助到別人,罪名什麼的全都讓我來背吧!」

然後,九條律師跟烏丸真司來探視金本卓。提醒他20天內保持沉默,就可以因「保留處分」而被釋放。而且指導他兩個方法,(一)如果受不了審訊,就說要見律師,律師的接見時間是沒有限制的;(二)會再拿筆記本過來給他,每天寫一頁,紀錄警察審訊的內容,寫滿二十頁,就可以離開。

警方打算用「以營利為目的持有毒品」為名,定罪。
而九條律師則試圖將罪名調整為「單純持有毒品」。

 

藥師前仁美對於九條律師打算讓曾我部當替罪羊的事情感到義憤填膺!

九條律師淡淡地解釋,從法理上來說,這樣做的話,曾我部的判刑才能降到最輕。

藥師前仁美:「我不是在問你法條!這從情理上就說不通吧!曾我部只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聽從金本卓的指示做事不是嗎?這種作法太無情了!」
九條律師:「他很清楚啊!」
藥師前仁美:「欸?」
九條律師:「我也知道曾我部可能有著輕度的智力障礙,但他可比你想像中的還要更懂這些道理啊!」

烏丸律師說話了,請藥師前仁美協助,讓NPO法人理事長以情狀證人身分出席,並請她協助安排出獄後的輔導,以利曾我部的假釋申請。

 

藥師前仁美和九條律師去探視曾我部。

藥師前仁美說會幫他安排住所和介紹工作,但......曾我部說,不會改變的。他跟父親都一樣,一輩子都是被欺凌的弱者。
不過,藥師前仁美告訴他,他父親額頭上的刺青,已經去除了。過程中應該很痛,卻全程忍下來了。他父親聽聞兒子入獄的消息,覺得是因為自己太窩囊導致,一直都很自責。

曾我部:「藥師前小姐,您什麼都不明白啊,是九條律師保護了我。我必須把這個罪名頂下來。」

九條律師:「法律保護的是人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保護人的性命。曾我部要是在這時候出賣金本,他出去的瞬間就是死。曾我部要切斷與金本之間的關係,只能在出獄之後,否則的話,性命難保。」

 

入獄服刑中的曾我部,對著來探監+遊說他交出手機證據的警察說:「我想去除紋身。」

烏丸律師跟九條律師討論後續,金本溺死了,肺裡的水經調查跟河水一致。金本的手機解鎖密碼,很可能是曾我部洩漏給警察。
烏丸律師:「壬生先生知道這件事嗎?」
九條律師:「我的原則是不進行過多揣測。」
烏丸律師:「九條律師,您站在哪一邊呢?」
九條律師:「哪邊也不站,我只為委託人工作。我不會因為委託人的身分高低或立場善惡而對其另眼相看,只會嚴謹地把工作完成。雖然我們可以在法律上為人提供幫助,但在人生上就無能為力了。」

 

→ 金本的結局應驗了「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句話。

 

 

第二集(第9~18話 家族的距離)

 

 

第三集(第19~27話 )

19~22:家族的距離

23~25:死者的心境

26~67:強者的道理

 

第四集(第28~36話 消費的產物)

 

 

第五集

 

 

第2頁|全文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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