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透心得文】
首先,我其實沒有在追偶像,所以對偶像事業不是很了解。
故事的主軸是有關於女主角的偶像事業因為握手會上的割傷事件(犯人尚未落網)而決定退團,但是在高中校園生活裡,她剪短頭髮、穿上褲裝,對於整個周遭環境有很多的不安全感。
而,在這樣戒慎恐懼的生活中,陽光男孩堀內光,就像一道光一樣讓她覺得明亮、想靠近。
然而....左側腰腹有三顆痣的犯人尚未落網(跳出來刷刷存在感!!!)←好像在搞笑XD
所以....在第一話的最後,她隔著玻璃窗看著正在練習柔道的光,內心獨白:「那個時候的我,只覺得你是個非常特別的人,可是,現在想想,如果我沒有跟你走的那麼近就好了......那樣的話,我也不會失去你。」
看到這句話,我腦海自動把阿光列入死亡名單(←太快了吧喂!!也有可能只是感情破裂?
於是,我期待著阿光邁向便當的路上(等等!!!!!
中途都只是插曲,我想......大概會......可能不會.....應該是我想太多!
話說回來,我真的覺得未玖這個角色,讓我深刻體悟到「只有女人才能為難女人」。她為了「保持(在男生面前)可愛」的模樣,為了維持自己的高人氣,而踐踏了同樣身為女性的女性同胞......
無論是「路邊可疑人士尾隨性騷擾事件」或者是「女性專用車廂事件」,都可以看出她完全不會力挺女性同胞.......
「路邊可疑人士尾隨性騷擾事件」指的是,當大家聽聞未玖受到騷擾的時候,男同學表示女生穿短裙就是可以給別人摸的意思,而女主角神山就跳起來抓住男同學的領帶!由上而下地冷冷地說:「裙子,才不是為了你這種男人穿的。」女同學們驚訝,然後同意。但是,剛回到教室的未玖卻笑著打圓場說沒關係......
寫到這裡,我忽然想到我看過 NETFLIX 的一部印度電影,叫做「女生規則」(PINK RULE),女生只要穿著清涼,就是暗示男生可以隨便對帶她們,即便她們明確說了「不」!這部電影的法庭情節看起來有點狗血,但卻真實得讓人覺得心寒。我記得主角之一的老先生律師直接用被告的話,列舉了好幾個女生規則(只針對女生,男生不適用),聽著這樣的「潛規則」,就難過......
「女性專用車廂事件」,她剛好是電視台受訪者,意有所指地說只有醜女會去搭那個車廂,導致常常受到電車痴漢騷擾的女同學,不敢去搭女性專用車廂的電車,以免被貼上標籤......
此外,因為她很明顯地喜歡男主角光,所以千方百計想要趕走女主角神山,也因此受到傷害事件的犯人的注意,而犯人決定要幫神山剷除「未玖」。所以未玖就被抓走......(不好意思她衣著整齊只是部分有髒汙......我其實有點不懂作者的暗示....所以她是被打了....還是受到.......嗎?)但是犯人叫去的同夥(?)說拍到不錯的影片可以賣10萬(????
不過,可以明顯看出未玖改穿褲襪,不再露腿......很明顯地懼怕著什麼。
唉......愛情真難....
男主角光則是很努力想要挽回妹妹,但目前只想救女主角而已......這是愛?不是愛?還是不要深思好了。
神山的團友兼朋友沙羅問她,光是不是跟犯人很像?種下了懷疑的種子,身形很像、也會抓耳朵(柔道耳).....但神山懷疑他又不想懷疑他.....
後來因為偷拍神山的照片寄到事務所引爆開來,到底是不是!
光就脫衣服了,要看他的側腰是否有三顆痣.....答案是沒有!
所以.....犯人是誰?阿光就會這樣被殺掉了嗎?(欸!!!
神山仁那,是人氣偶像女團 PURE CLUB人氣成員雨宮花戀,因為在握手會上遭粉絲割傷手臂,受到創傷,決定退團。
堀內光:柔道社。妹妹是「PURE CLUB」的超級粉絲,因為曾受到老師性騷擾事件而閉門不出、拒絕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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